徐卫〔2011〕81号
市卫生局关于推选表彰
2011年“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人
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和“医德好
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
标兵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企业卫生处,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部署和卫生部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市卫生局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了以“双争”活动为主线的评选“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和“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活动。为了做好总结表彰工作,树立典型、引领发展,弘扬正气、树好形象。现就评选推荐2011年度“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和“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内的科室、病区和有建制的服务窗口中推荐。名额分配是:市(省)属及企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8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3个,3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和副处级以上卫生机构2个,30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和科级以下卫生机构1个;各县(市)、铜山区各 8个(新沂市9个);云龙区、鼓楼区、贾汪区各4个;泉山区2个;开发区1个。
2、“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体干部职工中推荐。名额分配是:市(省)属及企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8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4名,3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和副处级以上卫生机构3名,30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和科级以下卫生机构2名;各县(市)、铜山区各 12名(新沂市13名);云龙区、鼓楼区、贾汪区各6名;泉山区、开发区各2名。
3、“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在各单位推荐的“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的候选名单中提名。名额分配是:市(省)属及企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每单位不超过1个(8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1-2个);各县(市)、铜山区各 2-4个(新沂市2-5个);云龙区、鼓楼区、贾汪区各1-2个;泉山区、开发区1个。
4、“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个人。在各单位推荐的“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候选名单中提名。名额分配是:市(省)属及企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每单位不超过1人(8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1-2人);各县(市)、铜山区各 2-5人(新沂市2-6个);云龙区、鼓楼区、贾汪区各2人;泉山区、开发区1人。
二、推选方法
1、由下至上,逐级推选。各地、各单位按照规定名额,发动群众,逐级推选,集体讨论,公示未有异议,最后确定各项先进典型的上报名单。
2、条块负责,统一申报。一是市(省)属及企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市区外的矿一院、矿二院、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按分配名额在单位内进行评选推荐,然后将各项推荐申报材料直报徐州市卫生局行风办;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按分配名额组织所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选推荐,然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各项推荐申报材料报徐州市卫生局行风办。
3、考核公示,命名表彰。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报市卫生局领导审批后,通过徐州卫生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在无异议的前体下予以全市表彰;对各地各单位提名推荐的“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市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逐一进行考评考核(考评考核项目内容附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标兵单位取前20名,标兵个人取前10名,进行命名表彰。
三、报送材料
1、推荐“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和“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一要填写《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推选审批表》、《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推选审批表》,一式三份;二要分别撰写3000字左右的“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和 “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2、对提名的“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在报送“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和“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相关表格材料的同时,再报送下列材料:①“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和个人推选审批表一式三份。②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先进事迹材料》复印件(没有者可以忽略)。
3、各单位对所推荐的“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和“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候选单位及候选人,要明确前后排序,以备审批时参考。所有推荐上报材料领导签字、加盖公章,A4纸打印,于
四、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和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着重推选职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学得到、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德技双馨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学。要把评选重点放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卫生医护人员,注意兼顾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评出干劲,评出正气。
2、精细工作,规范报送各项材料。各地、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材料表格的填报工作,要统一纸张(表格及材料用A4纸打印),统一表格(一律使用文件附件表格,正反面印制);单位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特别是“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要事迹真实、具体生动、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有感召性,有示范引领作用。报送材料不合格者一律退回重报;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时间观念,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未报视为单位自动弃权。
3、积极准备,接受市局考核考评。市卫生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各单位提名推荐的“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进行现场考核考评。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力争取得好成绩。
附件:
1、徐州市“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推选审批表
2、徐州市“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 推选审批表
3、徐州市“医徳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推选审批表
4、徐州市“医徳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个人推选审批表
5、徐州市“医徳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和个人评分项目表
二○
抄 送:省卫生厅,市政府纠风办。
附件:1
徐州市“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推选审批表
窗口(科室、病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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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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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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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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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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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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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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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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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获得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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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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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 区卫生主管部门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局审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主要事迹一栏填写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量化说事,300字左右。
2、主要奖励,要逐一明确填写授予时间、授予单位。若奖励较多填写不下时,请以近期的等级较高的奖励为主。
3、报表时请附一式三份的3000字左在的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2
徐州市“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推选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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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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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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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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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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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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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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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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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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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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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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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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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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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 区卫生主管部门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局审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主要事迹一栏填写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量化说事,300字左右。
2、主要奖励,要逐一明确填写授予时间、授予单位。若奖励较多填写不下时,请以近期的等级较高的奖励为主。
3、报表时请附一式三份的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3
徐州市“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推选审批表
单位(科室、病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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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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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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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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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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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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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
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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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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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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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 区卫生主管部门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局审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主要事迹一栏填写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量化说事,300字左右。
2、主要奖励,要逐一明确填写授予时间、授予单位。若奖励较多填写不下时,请以近期的等级较高的奖励为主。
3、报表时请附一式三份的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4
徐州市“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个人推选审批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单 位 |
|
职务 |
|
职 称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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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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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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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 区卫生主管部门推荐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局审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主要事迹一栏填写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量化说事,300字左右。
2、主要奖励,要逐一明确填写授予时间、授予单位。若奖励较多填写不下时,请以近期的等级较高的奖励为主。
3、报表时请附一式三份的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5
徐州市“医徳好医风正医术精” 标兵单位和个人评分项目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值 |
记分标准 |
实际得分 |
1 |
被推荐为2011年“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窗口”和“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工作者” |
100 |
未被推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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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工医德知识考试平均成绩≥90分(2011年医德灌输教育问答题)。 |
10 |
现场卷面测试,平均成绩低1分,考核成绩减1分;应考职工缺考一人扣1分。(标兵个人此项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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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服务规范及病人在就医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的知晓率≥95%。 |
5 |
现场与医德知识一并卷面测试,知晓率低1个百分点,考评成绩减1分;应考职工缺考一人扣1分。 |
|
4 |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5%()。 |
5 |
按市卫生局上半年出院病人问卷调查和对卫生单位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结果,满意度低1个百分点,该单位所推选的标兵单位、标兵个人的考评成绩各减1分。 |
|
5 |
全年服务“零”投诉。 |
5 |
科室及个人年内有1次投诉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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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违法违规行医“零”记录。 |
5 |
年内出现医疗事故一次,一票否决;出现一次医疗纠纷或违法违规行医行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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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年乱开药、乱收费、过度医疗及收受“红包”、回扣“零”记录。 |
5 |
年内有一次乱开药、乱收费、过度医疗问题不得分。有一次收受“红包”、拿回扣问题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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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标兵单位在单位职工中的认可度和满意度≥98%;标兵个人在科室内职工中的认可度和满意度100%。 |
10 |
召集推荐单位职工代表和标兵个人候选人所在科室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1个百分点,考评成绩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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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标兵个人近三年医德考核应有2次以上优秀,无一般、较差格次。标兵单位内职工近三年医德考核优秀率≥10%,无一般、较差格次。 |
15 |
标兵个人近三年医德考核无优秀格次不得分(因未开展医德考评而无优秀者视为无优秀),少一次扣3分,有一次“一般”或“较差”格次一票否决;标兵单位内职工近三年医德考核优秀率不达标扣7.5分,职工中有1人次被考核为“一般”或“较差”格次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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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优质服务方面先进事迹年内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次以上。 |
10 |
没有进行宣传报道,不得分。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次以上加3分,在国家级以上媒体报道1次以上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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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申报的先进事迹材料丰富、生动,典型性、先进性突出。 |
20 |
考核考评人员集体打分,分优、良、一般三个分数段,优段得20分,良好段得10分,一般段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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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获奖加分 |
10 |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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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地各单位对推荐上报的“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的获奖证书、媒体宣传报道原件、医德考评结果等材料,提前准备,届时市卫生局组织考核小组深入到候选科室、个人的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凡看不到原件者均视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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