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每空1.5分,共60分)
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所说的其他人员是指除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 )、(总务 )、(设备 )、(信息 )、(统计 )、(财务)、( 基本建设 )、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
4、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医疗卫生行业(规章)、(纪律)以及本单位内部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6、《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属于本单位负责办理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材料,应当(集中管理)、(件件登记),(定期研究)、(集体排查),逐件进行初步审核。
7、《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调查审理认定有违纪违规事实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或者按照管理权限建议有关单位作出(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决定。
8、《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给予警告、(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9、《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需要给予政纪处分的,应当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0、《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健全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举报件接收(安全)、(完整)、
(保密),不得丢失或损毁。
二、简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按您的专业、岗位回答您的行为规范是什么?
答:见近期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手册>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已作出党纪、政纪处分,还需同时作出组织处理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 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1)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职资格或参加有关学术委员会资格;
(2)扣发绩效工资、停薪;
(3)停职、缓聘、解职待聘、解除聘用合同;
(4)调离工作岗位、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
(5)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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