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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体温测量方法
本篇发布于:2004-05-20 共点击:921次

      操作要点:

  1、检查体温计完好性及水银柱是否在35度以下。
  2、口腔测温  口表水银端置于患者舌下部位,闭口3分钟,取出。
  3、直肠测温  肛表用油剂润滑水银端后轻轻插入3—4厘米,3分钟取出。
  4、腋下测温  先擦干腋窝下汗液,体温计水银端放腋窝深处,紧贴皮肤,屈臂过胸,加紧体温计,5~10分钟取出。建议院外用此法。
  5、用浸有消毒液的纱布擦净使用过的体温计看读数。

       注意事项:

  1、精神异常、昏迷、婴幼儿、口腔疾患、口鼻腔手术、呼吸困难、不能合作者不可采用口表测温。
  2、进食、吸烟、面夹部冷热敷后应间隔30分钟方可用口表测温。
  3、直肠疾病或手术后、腹泻、心梗患者不宜从直肠测温,热水坐浴、灌肠后须待30min后行直肠测温。
  4、婴幼儿、精神病患者、躁动病患者测直肠温时护士需手持肛表,以防体温计段裂或进入直肠,造成意外。
  5、体形过于消瘦者不宜用腋表,患者淋浴后30分钟方可测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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