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为收藏 |  在线招聘 |  SSL VPN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园地 > 正文
今天是 
就医指南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本篇发布于:2005-05-26 共点击:374次
一、 授予条件
   
  1、 热爱护理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本科)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护理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二、 授予程序

  1、 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毕业的次年三月第一周向我校索取《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于四月第一周携带申请材料(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单科合格证书、四、六级英语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及复印件、两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 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成人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 有关问题说明

  1、 关于学位课程问题。由于护理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调整,凡按原课程设置参加考试,在2003年上半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位课程定为:“心理卫生”、“急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或“儿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健康教育”)三门课程;从2003年下半年起学位课程按新课程设置定为:“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    
  2、 关于申请资格问题。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待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 《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护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可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网址:www.njmu.edu.cn。

版权所有: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徐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备案序号:苏ICP备10002942号
联系地址:徐州市煤建路32号 咨询邮箱:xkzyyxc@163.com 邮编:221006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苏公网安备 32039502000003号

Copyright © 2005-2013 [www.xzkwjtz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