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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加碘盐,吃还是不吃?
本篇发布于:2015-03-30 共点击:786次


自1996年我国推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至今已近20年,随着碘盐的普遍使用,碘缺乏病明显减少;但这是否带来了碘过量危害?甲状腺疾病发病增多与碘盐是否有关?都成了公众十分关心的话题。2010年国家降低了食盐加碘的标准,加碘盐吃还是不吃,这成了很多人纠结的一个问题。


食盐为什么要加碘?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缺碘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很大,会引起一系列疾病,如:甲状腺肿(俗称“粗脖子病”),克汀病(呆小病,可造成婴幼儿智力低下)、亚临床克汀病、早产、流产、死胎等,统称为碘缺乏病,以内陆和山区高发。


碘缺乏病是一种世界性地方病,全世界每年因缺碘造成死胎3万,新生儿智力和身体发育障碍12万,地方性甲状腺肿5.66亿,克汀病人600万以上,脑功能受损病人高达3亿人。普遍采用加碘盐,即在食盐中加入少量的碘化钾,达到防治碘缺乏病的目的,把甲状腺肿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以及减少克汀病患儿出生。


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成人每日摄碘量为150ug。尿碘是监测碘营养水平的公认指标,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ICCIDD)提出理想的碘摄入量应当使尿碘控制在100-200ug/L,尿碘>300ug/L为碘过量。尿碘100-80ug/L为轻度碘缺乏,80-50 ug/L为中度碘缺乏,<50ug/L为重度碘缺乏。


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仍有700万地方性甲状腺重病人和19万克汀病人,现有的智力残疾人中80%以上是因缺碘造成。我国城市抽样结果表明: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存在着碘缺乏。2009年,上海等4个沿海省份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显示,上海地区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升人群的比例占55.4%,表明生活水平较好的城市同样存在碘营养不足。专家们建议在食用盐中需加碘,以消除碘缺乏对人们的伤害。不仅中国,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也正在实施全民食盐加碘计划。


我国卫生部把5月5日定为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1994年5月5日为第1届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并持续进行全国碘缺乏病监测,多次调整食盐碘含量标准。1979年,我国立法在碘缺乏病区推行食盐加碘,有效的控制了碘缺乏病;1996年我国采用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规定盐碘含量上限为60mg/kg;2000年,盐碘含量下调为为35±15mg/kg;2012年卫生部新标准为,不再统一盐碘浓度,可选择3个盐碘含量进行食盐加工,分别为20mg/kg、25 mg/kg、30mg/kg。



碘过量有什么危害吗?


碘过量同低碘一样都对人体有害,但其危害低于低碘的危害。


碘过量可导致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患病率增加,也可致高碘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高碘对智力也有一定影响,流行病学调查显示高碘地区学生的智商明显低于适碘区。动物实验研究也已证明过量碘负荷可使动物脑重量减轻,学习记忆力下降,虽然这种影响不如碘缺乏的作用明显。高碘对性功能的也有影响,美国的一项研究提示美国人食用碘盐可能导致男子的精子计数减少。此外,尚有碘过量对大鼠生殖力影响的多次报道,这不能不说是过量补碘带给我们的另类担忧。


今年国内流行病学调查提示:“过量的碘摄入与亚临床型甲减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5年累积发病率的微增有关联,但并不会导致甲亢或亚临床甲亢。”此外,“在大部分病例中,过量的碘摄入导致的两种症状,临床上并不显著,且并不会持续。”这也被部分国外专家认为是“碘即使吃多了,危害也有限”的证据。


碘盐,吃还是不吃?


全民食盐加碘,对于碘缺乏地区很有意义;但是,非缺碘地区的正常人需要食用加碘盐吗?尤其沿海地区对于“非碘盐放开”呼声最大。


正常成人的碘生理需要量为75微克/日,孕妇和哺乳妇女的碘需要量高于常人,儿童的碘生理需要量则低于成人。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成人每日摄碘量为150ug。我国碘盐含碘量约20-30mg/kg,每人每日摄入食盐5~7.5g即可达标。


人体摄入碘的安全范围很大。专家认为,每天摄入1000ug以下的碘不会威胁人体健康。我国人均摄碘量在200-300ug以内,尿碘检测很少发现超过200ug/L。以海产品摄入较多的大连为例,尿碘水平只有150-170ug/L。中国人食盐摄入量(2002年全国营养调查中食盐的人均消费量为12g/天)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量6g/天,以每人摄入12g盐/日,那么从食盐中摄碘约240-360ug,食物中摄碘200-300ug,人均日摄入量总和为440-660ug,处于安全范围内。有些发达国家很早就实行了全民加碘,平均尿碘水平也只有300-500ug/L,以日本人的尿碘最高,达300-800ug/L,甚至超过800ug/L,但这些国家从来未发现碘盐给非缺碘人群带来明显副作用。



极个别情况下,可能会发生问题,日摄入碘量连续三个月>800ug,才有可能会引起高碘性甲状腺肿。即便出现这种情况也不用担心,及时就医,这类甲肿比较容易恢复正常。


有国外专家认为:《碘营养——多比少好》,“考虑到碘缺乏所致的严重不良后果,长期过量碘摄入导致的小风险是划算的。”


我国普通存在碘缺乏病的风险,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2009年在福建、上海、浙江、辽宁等4省(市)开展的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结果显示,海带、紫菜、海鱼等富碘食物的食用量都很低,膳食中的碘84.2%来自于加碘食盐。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因此,沿海地区的居民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2010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显示,儿童尿碘为180.4μg/L,家庭主妇尿碘为149.0μg/L。2012年后,食用盐碘含量已经下调。轻度碘缺乏地区,尤其内陆乏碘地区,要预防碘缺乏病,大多数人应当继续吃加碘盐。但需注意,中国人食盐摄入量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量,应控制食盐摄入量。


胎儿体内的碘全部来自母亲,孕妇碘营养不足会造成胎儿缺碘导致发育与智力低下。育龄妇女,孕期前和怀孕期间,必须保证充足的碘摄入量。除了食用碘盐外,还可适当增加其他碘营养供应,如增加富碘植物性海产品:紫菜、海带等。


科学地使用碘盐,对防治碘缺乏病意义重大。人们对碘盐无需产生无谓的恐惧。如果您存在担心,可以查询当地居民碘缺乏监测结果,以及行尿碘检测,结合自身碘摄入情况,决定是否该吃碘盐。



甲状腺疾病患者能吃碘盐吗?


不少甲状腺疾病患者对食用碘盐存在的担心,就医时经常会问“我可不可以吃碘盐?”,“能不能吃海带和海鲜?”


从世界范围加碘盐经验来看,食盐加碘后,碘甲亢发病率确实一过性增高,抗甲亢药物剂量也一度偏大,甲亢控制时间延长。但是一般历经5~10年,随着人群甲状腺摄碘功能与长期碘供应状况趋于平衡后,这种发生在许多碘缺乏地区加碘盐后都会经历的过程已自然恢复到常态。


甲状腺疾病分很多种,需区别对待,无须统一忌碘单纯性甲状腺肿是因缺碘引起的,需补碘,而非禁碘过量碘摄入会加重和延长甲亢病程,增加复发可能性,一般建议甲亢病人使用无碘盐,忌用含碘药物,限制海产品摄入;也有专家认为甲亢病人食用碘盐是安全的。甲减病人、甲状腺结节病人、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病人等则无明确的碘摄入禁忌


尤其是曾经患有甲亢的孕妇,切不可刻意低碘饮食,引起胎儿缺碘智力低下。


哪些人不宜吃碘盐?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因治疗需要遵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可以去指定单位去购买非碘盐。生活在高碘地区的居民,如我国的渤海湾沿岸一些地区,他们每天从食物和饮用水中已经得到了较高剂量的碘,这部分人群也不宜食用碘盐;一般在当地,已按照国家规定,增设不加碘食盐专柜,方便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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