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台以来,部分医疗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级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合理,今年以来,我们对部门医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组织了多次专家认证会,对部分项目成本进行测算,并参照浙江、安徽、上海、广东等省(市)的现行价格水平,拟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
邮编:210024)或jshwm@sina.com。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200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江苏省物价局
2006年10月24日
拟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http://www.jspn.net/main/main1.php
苏公网安备 3203950200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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